Home保險危疾定義標準化9月生效:21種危疾定義統一 投保前要留意的五個位

危疾定義標準化9月生效:21種危疾定義統一 投保前要留意的五個位

香港保險業聯會推行的危疾定義標準化已於2026年9月1日生效,統一21種危疾的定義,日後新產品將有統一基準,減少同名不同保的混亂,市場亦關注新標準對索償的實際影響。

五種常見危疾的變化

10Life比較市場上七款產品後指出:重大癌症方面,保聯新標準要求切除後的病理報告,惟該七款產品均無此要求;嚴重心臟病要求三項證據齊備,個別產品較寬鬆;冠狀動脈介入手術的血管收窄門檻,保聯定為60%,部分產品為50%;中風及末期腎衰竭方面,個別產品的症狀持續期要求亦與市場一般水平不同。索償若不符合定義,未必獲賠,定義細節與保障範圍同樣重要。

對保單持有人的意義

標準化令產品之間更容易比較,但不等同自動提升保障。消費者投保前應細閱個別產品的疾病定義、等候期及不保事項,有疑問時向持牌保險中介人查詢,按自身需要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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